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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報 ︳六日條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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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報 ︳六日條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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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周,香港經歷了六日巴士安全帶事件,值得本周周報記錄。在1月25日實施前,坊間反應著實不多。我們邀請了公共運輸研究組撰文,他們的文章翻查資料,指出配戴安全帶死傷減少四成及七成,原來只是源於外國輕型車輛的研究。直接應用於重型車輛,其實沒有具實證的研究。1月25日,安全帶新例正式實施,不少市民怨聲載道。1月26日星期一,有現任立法會議員及前任立法會議員,皆承認修例是低估市民反應。1月27日星期二,行政長官李家超在見記者時著市民「認清事實」,外地要求巴士配戴安全帶已實施多年,措施亦是源自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的教訓。《獨媒》記者即時翻查2018年的《報告》,發現其實未有建議巴士乘客強制配戴安全帶,只著政府就是否在巴士安裝安全帶進行成本效益評估。除此之外,我們亦重看一次當年討論修例的委員會,席上沒有議員反對,僅反對進行公眾諮詢。如此同時,我們周二及周三在立法會,與其他記者一同向議員及政府官員追問。另一邊廂,我們續翻看當年的調查委員會,現任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時任運輸署署長,當年在委員會上稱署方早年結論不宜強制要求巴士乘客配戴安全帶。周四(1月29日),我們續翻看不同資料,包括2019年完成的安裝安全帶成本效益評估,其實該評估亦沒有建議強制要求乘客配戴安全帶,僅以七成乘客配戴計算效益。當日晚上,最後一根稻草出現。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,揭發條文列明強制配戴要求,僅適用於今年1月25日起新登記巴士。由於今年尚未有任何新登記的專營巴士,換言之所有在街上行走的巴士,其實皆不適用於新例。周五(1月30日),全城震動,原來政府宣傳多月的新「法例」,根本沒有法律基礎。當日立法會有交通事務委員會,我們自然派員守候運房局局長。會議原定於下午4時30分,結果約個多小時前,政府通知傳媒局長將於下午4時15分見記者。這個時間當然相當「聰明」,時間「有限」,可以以要出席會議為由,少答幾條問題。局長最終4時23分才「埋咪」,交代6分鐘後離開。條例因為與立法原意不符,將會盡快刊憲刪除相關條文。雖然巴士安全帶相關規例,在「實施」第六日便告終,不過當局未明言「原意」——即強制巴士乘客配戴安全帶有問題,規例或許以「合法」方式捲土重來。《獨媒》會持續跟進相關爭議——究竟容許企位的同時可罰座位乘客是否合理?以安全為由的強制措施,應該延伸至多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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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Feb 1, 2026
ARCHIVEDFeb 1, 2026